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开放教育“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运用网上教学平台进行教学,是电大开放教育的重要特征,也是电大促进开放教育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自主学习能力的重要手段与有效途径。在开放教育通过总结性评估之后,为建立与完善网上教学工作的长效机制,调动广大开放教育学生网上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校研究决定开展开放教育“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中央、省、市三级电大教学平台进行注册并选择学习课程的开放教育各专业的在学学生。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1、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熟悉开放教育学习方式,自觉开展自主学习,主动上网视听教学课件,积极参加本专业开展的课程讨论、模拟竞赛、抗辩赛等各类网上教学活动,按时完成网上作业,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每门课程在省、市电大在线平台每月上网学习时间不少于5小时,登录次数不少于5次,每次参加网上教学活动的有效发帖量不少于4个(有效帖是指提出与本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的有效问题的帖)。

3、故意挂网、频繁登录等行为视作作弊;重复帖视为一帖,转帖、“报到”、“问好”之类帖不算。

4、2008年所修课程期末考试每门课程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5、VOD点击次数作为评选参考。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1、2008年6月10日至11月30日,学生自主进行网上学习活动。

2、2008年12月1日至7日,学生个人填写《安徽电大“网上学习之星”评审表》相关部分内容,并上交至分校。

3、12月7日至15日,各分校对提交“评审表”的学生在市电大在线平台学习时间、上网次数、有效发帖量予以审核,并择优挑选开放教育在校生数的1%的学生报送省校教务处。

4、12月16日至31日,省校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对分校报送的学生在省电大在线平台学习时间、上网次数、有效发帖量的审核。

5、2009年元月,省校教务处组织评选,并将初步评选结果在安徽电大在线平台上公示。如有异议,各分校在公示后10日内向省校教务处反映。评分办法:上网学习时间、登录次数、有效发帖量、参加网上竞赛等占70%,学习成绩占30%。

6、2009年3月,省校根据公示意见,对初步评选结果予以修正,发布正式评选结果,并对当选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四、奖项的设立

全省电大共评选“网上学习之星”100名;设立组织奖5名

五、满足条件的学生可自已到班主任处报名。



bbm ----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17日16:11 ] 
 
版权所有:安庆电大网络信息中心 制作:BBM 2004.3